十二因緣(dvādaśāṅga-pratītya-samutpāda)是佛教重要理論之一,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,指從「無明」到「老死」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,因緣相隨,三世相續而無間斷,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,而不能得以出離。

 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緣起,此外尚有二六之緣、十二支緣起、十二因緣起、十二緣起、十二緣生、十二緣門、十二因生等等名稱。

  何謂十二緣起?「緣起」是指因「此」而有「彼」的意思,說明有此法的生起,才有彼法的生起,諸法是相互依存的,世間一切因果法的存在,皆是如此。十二緣起則說明生死輪迴因果關係: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。然而十二因緣非線性軌跡,而是環狀軌跡,是故當生命死亡,就會重新回到無明狀態,而再度進入生命輪迴中。

  無明→行→識→名色→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→有→生→老死→無明

  無明即愚癡、糊塗、蒙昧而無智慧。由此無明而生行,作諸身、口、意業;由行生識;由識生名色(五蘊);由名色生六入(又稱六處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);由六入生觸(六根對六塵);由觸而領納,謂為受;由受而生愛;貪愛熾盛而生取(執著的追求);由取而生有;由有而緣生(各種生命活動,受生於三界六道);由生而得老死。下面就十二因緣一一解說意義。

  無明(avidyā):過去世煩惱帶來的惑,蒙蔽了真如本性,所以叫無明。為闇鈍之心,無照察諸法事理之慧,不能了知善惡因果,是貪瞋癡等煩惱的通稱。無明有二: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,根本無明乃菩薩所斷;枝末無明乃凡夫所修。

  行(saṁskāra):過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業或者不善業,其中包括身行、口行、心行。由於無明煩惱,而發動身、口造作種種行為,善行稱為善業,惡行稱為惡業,所以行又稱為業,有了業行就要受報。

  識(vijñāna):因過去世的無明煩惱和善、惡諸業,引生分別染心,即為識,而此業體的本能,為投入母胎的最初一念。

  名色(ṇāma-rūpa):名即是心,指心只有名相而無形質;色指身體,指托胎後至第五個七日,身體各部分如手腳等都已形成。胎兒在母胎中,六根尚未長成,唯有心識與胎形,即稱為名色。

  六入(ṣaḍ-āyatana):指在名色之後,各種感覺器官和思維功能都已產生,叫做六入,六塵由此入之故,即六根。

  觸(sparśa):出胎以後,至三四歲時,六根雖能接觸六塵,但是未有苦或樂的想法,叫作觸。

  受(vedanā):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,六根能分別六塵中的好惡境界,但是未能起貪淫之心,叫作受。可分為苦受、樂受、捨受。對於違逆境界,身心感覺苦痛、煩惱,稱為苦受;對順益之境,感覺身心適悅,稱為樂受;對中庸境,覺不苦也不樂,稱為中庸受,又稱為捨受。

  愛(tṛṣṇā):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時,貪圖享樂等境界,但是未能廣遍追求,是名為愛。

  取(upādāna):從二十歲後,貪慾轉盛,執取境界,說名為取。心生愛著之後,更想取得、佔為己有,即為取。

  有(bhava):因為追求諸境而引起善惡業,積集牽引,產生三有的結果,叫作有。因果不亡為有,三有者,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,即三界也。

  生(jāti):指因為現世的善惡之業,導致來世還在六道四生中受生,叫作生。六道者,天道、人道、修羅道、畜生道、餓鬼道、地獄道也。四生者,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也。

  老死(jarā-maraṇa):指從來世受生之後,五蘊之身,成熟後又開始敗壞,叫作老死。

  十二因緣顯示的是有情生命流轉的因果關係,當中「無明」和「行」是過去世的因,依此二因而生出「識」、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等現在世的果;再由現在世的「愛」、「取」、「有」再次種下未來世「生」、「老死」的果,由此產生三世之間「惑、業、苦」的因果輪迴關係,稱為「三世二重因果」。

  若欲脫離三世輪迴,得到解脫之道,正所謂「此生故彼生,此滅故彼滅」,只有泯滅生死根本的「無明煩惱」,唯有「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」,如此才能究竟解脫。以上的流程稱之為「還滅緣起」,反之,稱為「流轉緣起」。十法界當中的緣覺聖者雖然生不逢佛世,但能夠從十二緣起的流轉、還滅現象了悟「非生非滅」的真理,因此稱為「緣覺」。



本文節錄參考自圖解心經(張宏實著)、維基百科中台世界法王講堂法鼓山全球資訊網與其他網站。

圖片取自佛教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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