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(物體)  如同「」在佛學裡有其嚴肅定義,「色」也一樣有較嚴肅的定義。

  色(梵語rupa),意指具體形象的事物,或一切有形相、佔有空間的物質,是人類感官所對應的對象。色具有質礙(有阻礙,兩種物質不可能同時同佔一處)、變礙(改變)、變壞(消失)等特性,這是對一切事物現象的描述。

  色還可以分成內色、外色、顯色表色、形色五種:

  一﹑內色: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之五根,來自於自身,故名內色。
  二﹑外色:指色、聲、相、味、觸之五境,來自於外在環境,故名外色。
  三﹑顯色:指常見的各種顏色,如白、黃、綠、紅、藍等等。
  四﹑表色:指有情眾生色身的各種動作,如拿取、伸直、彎曲等等。
  五﹑形色:指物體的形狀,如方、圓、長、短等。

  心經裡解釋了色與空的關係,並不是相斥的。色若離開空,並無法存在;空若離開色,就無法顯出空。色與空是互相依存而不相離,無有差別,所以說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。反過來說,一切物質現象皆是空,而一切皆空也正是物質現象,兩者本是一體的兩面,也就是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。



圖片取自儿童摄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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