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界  佛教認為一切世間現象可以被歸納成十八個構成要素,稱為「十八界」。

  界(梵語dhatu),在中文裡含有範圍、界限之意。然而英文典籍的翻譯裡,卻是被譯成elements,也就是元素的意思,與中文所譯「範圍、界限」的概念略有不同。印順導師曾引用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的一段文章來解釋「界」,認為「界」是具有特性的不同質素,有質素、因素、自性、類性等意思。

  早期印度佛教思想分析「蘊」、「處」、「界」三個概念,定義五蘊是分析「存在的構成要素」,十二處是討論「認識的構成要素」,十八界則是詳加討論「認識的構成要素」。若以此來看,英文譯文用elements就說得通了,十八界就是分析人類認識活動的十八個構成要素,因此佛教描述世間一切存在的事物是由眼界開始,而終於意識界。

  十八界為:

  六根  眼界  耳界  鼻界  舌界  身界  意界
  六塵  色界  聲界  香界  味界  觸界  法界
  六識 眼識界 耳識界 鼻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識界

  十八界(梵語astadasa-dhatavah)是指人們依據認識官能(六根),對應外界環境(六塵),會產生六種不同的認識作用(六識),也就是十八界為六根、六塵與六識的總和。

  十二處為五蘊之中「」-物質層面的分析,即為六種認識的感官(六根)與六種認識的對象(六塵)。一旦六根與六塵發生作用,即會產生心理活動,這時就來到五蘊的精神層面(受、想、行、識等四蘊)。這些精神層面的活動可被分析成六種識,即為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人類的身體與外在環境的事物,經過意識的作用,也就是六根、六塵、六識的相互作用,便構成了十八界。

  例如:眼睛看到美麗的花,內心因而發出讚嘆。這時認識的器官為眼睛,認識的對象為花朵,認識的作用就是內心(意識)發出讚嘆。

  《心經》裡談到空性中無五蘊,因此空性中也無十二處,兩者最後都來到十八界,因此空性中也無十八界。



圖片取自佛光山愛民頓講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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